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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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刑事辩护律师讲述 女子吃自热火锅后去世,家人维权


来源:太原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xmxsbhls.com/ 时间:2023/3/2 15:35:32

陆先生的妻子陈某在网上买了4盒“自嗨锅蒜蛤粉”。和女儿、母亲一起吃了3盒后,出现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其中,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中心和公安局出具的鉴定书均表示,不排除因吃“自嗨锅蒜蛤粉”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性。谈判失败后,陆先生向商家提出赔偿死者和伤者176多万元。接下来将由太原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太原刑事辩护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然而,在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一家销售“自嗨锅蒜蛤粉”的旗舰店将店内同一产品的宣传图片标注为“价格176万致富蛤粉”。页面底部还显示了“蒜蛤粉事件描述”的图片,内容是“女子疑似自热火锅后死亡”的相关报道图片。对此,自嗨锅客服人员回应“这不是宣传图”,并表示描述和图片是对相关事件的“嘲笑”,是为了让客户更直观地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专家表示,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旗舰店推出这张图片,用嘲笑和讽刺来影射消费者索赔,或表达对消费者索赔的不满,缺乏同情心和同情心,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感情,违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蛤蜊粉的价格是176万?商家回应:是调侃吗?
某电商平台自嗨锅旗舰店“价格176万致富蛤蜊粉”(央广网发图片来源于自嗨锅旗舰店截图)
2月27日,记者在自嗨锅旗舰店看到,产品详细信息页面的产品图片上标明了“176万富蛤粉”。该产品描述为“‘富自嗨锅’夜间小吃自热锅方便网络名人懒人快餐”,原产地显示为“河南”,有两种口味。除产品介绍图外,页面下还显示了“大蒜蛤蜊粉事件描述”的图片,包括“女性疑似自热火锅死亡”的相关报告图片,以及测试报告(2022SP字WS类第1638号)。
其中,“蒜蛤事件描述”提到,“我公司(重庆金羚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2022.08.20批蒜蛤产品,最近发生了网络舆论事件,针对这种情况,我公司特别向您的平台做出以下说明”。
此外,记者还在另一家电子商务平台旗舰店看到了相关的页面和图片。27日,当记者作为消费者咨询客户服务时,客户服务人员说:“这是产品名称,页面有详细的解释。”
店铺客服回应说“价格176万致富蛤蜊粉”是调侃
“这不是宣传地图,产品不是176W,不是正常的产品价格,图片是对事件的回答。”客户服务还发布了一份测试报告,称这是一个“嘲笑”,“毕竟,这件事对我们有很大的影响,只是让客户直观地了解这件事的真实情况。”
对于上述情况,3月1日,记者致电嗨锅品牌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雷英军了解,负责人说:“不清楚,不明白,你问别人。”然后他挂断了电话。
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健认为,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产品细节页面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直接或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属于广告范畴,受广告法规定。无论权利保护事件的最终结果如何,自嗨锅产品标有“富蛤粉,价格176万”图片作为产品宣传的主要图片,在产品细节页面上显示受害者权利保护事件相关新闻图片,明显具有嘲笑、侮辱,严重损害公众感情,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六款规定的广告,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电子商务平台作为广告发布平台,负责审计和监督。
这个女人在吃了热火锅后去世了?家属回应:仍在维权中
据了解,“自嗨锅蒜花蛤粉”并非新品,它涉嫌与之前媒体报道的一起事件有关。
2022年8月30日,陆先生的妻子陈某在网购平台上购买了4盒“自嗨锅蒜蛤粉”。2022年9月7日晚,妻子陈某与女儿、婆婆一起吃了3盒自嗨锅。之后出现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医院初步诊断为食物中毒。9月14日凌晨1时许,陈某病情持续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两人逐渐康复。司法鉴定中心和公安部门的鉴定表明,不排除因食用“自嗨锅蒜蛤粉”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性。谈判失败后,陆先生向商家提出赔偿死者和伤者176多万元。
据《红星新闻》2月10日报道,“这名女子在吃了热火锅后被怀疑去世了?”警方鉴定:不排除因急性中毒死亡的家庭索赔176万元,“嗨锅品牌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已展开调查,“整个生产过程,包括运输过程、样品检查结果,指出这批没有批量食品安全问题。”
昆明医科大学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中央广播网发布的受访者图片)
2月27日,记者再次询问自嗨锅,品牌客户服务人员回应说,其产品检测符合市场管理要求,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如果这一事件确实是我们的问题,它已经被查封了,相关部门无法定性。”
卢先生的妻子生前食用的产品(中央广播网发布的受访者提供的图片)
“我觉得很冷。”至于自嗨锅在电子商务平台旗舰店贴出“价格176万致富蛤蜊粉”的图片和设置页面,陆先生说自嗨锅表示其产品没有问题,他的索赔方案也没有得到认可。目前,他妻子的尸体和样品仍在密封中,他正在通过司法渠道等待法院的判决。对于自嗨锅旗舰店发布上述图片的行为,他可能会主张精神赔偿损失。
专家:具有一定挑衅性和攻击性行为的家属可以依法提出相应的精神赔偿
许多消费者认为,在官方旗舰店发布这张照片是非常不合适的。企业的行为意味着侮辱死者,这让人们感到非常不舒服。即使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他们也不想再购买产品了。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旗舰店贴上这样的图片,就是用嘲讽和讽刺来影射消费者的索赔,或者暗示对消费者索赔的不满,缺乏同理心和同情心,这不仅是对死者的侮辱,也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应强烈谴责,呼吁平台下架。
他还表示,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挑衅性和攻击性,可能对家庭成员造成精神伤害,可以依法提出相应的精神赔偿。
傅健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他人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方式侵犯死者名誉,其近亲属因侵权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精神损害。此外,公开侮辱他人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死者亲属主张民事损害赔偿176万元,无论176万元诉讼后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企业都不能炒作176万元,更不用说羞辱死者家属的噱头了。
刘俊海说,商家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有安全义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人身安全保障权。就本案而言,由于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除公安机关介入外,双方还可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如果商家证明其产品没有问题,但消费者仍然拒绝接受,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委托的中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平鉴定,帮助法院尽快查明事实,妥善解决本案纠纷。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太原刑事辩护律师太原刑事辩护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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